审计处
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的通知
发布人:系统管理员  发布时间:2012-06-01   浏览次数:2726
山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文件
  鲁理工大办发〔2012〕4号

关于开展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
专项审计的通知
 各有关单位:
为全面掌握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有效利用和管理情况,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大型仪器设备的利用和管理工作,促进大型仪器设备更好地为教学、科研服务,根据山东省教育厅的统一部署,决定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2010-2011年度使用效益情况开展专项审计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:
一、审计内容
(一)摸清学校单台价值在10万元以上(包括10万元)仪器设备存量;
(二)抽取部分价值较高的大型仪器设备作为重点,围绕以下内容展开:
1.机时利用情况。2010-2011年度每台设备用于教学、科研、社会服务的使用机时数与定额机时数之比。
2.人才培养情况。2010-2011年度在每台设备上培训的能够独立操作的学生、教师和其他人员数量。
3.开展实验情况。2010-2011年度利用每台设备完成的教学、科研及科研合作、校外承担的社会服务项目数量。
4.教学科研成果。2010-2011年度利用每台设备获得国家级、省级奖励情况;获得已授权发明专利情况;在核心刊物发表论文情况。
5.社会服务收入情况。2010-2011年度每台设备对外开展科研协作、分析测试、技术培训等取得的收入情况。
6.日常管理情况。安全、管理是否规范、有效,管理人员是否尽职尽责;使用记录和技术档案是否齐全、完整。
二、审计依据
本次审计主要依据《高等学校仪器设备管理办法》(教高〔2000〕9号)、《高等学校贵重仪器设备年度效益评价表》(教高司条函〔2000〕10号)、《山东省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》(鲁教财字〔2011〕65号)、《关于开展高等学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的通知》(鲁教审字〔2012〕1号)等制度规定进行。
三、审计方法步骤
(一)准备阶段(5月21日至5月31日)
    1.学校成立由审计处牵头,教务处、科技处、资产管理处、计划财务处有关人员参加的专项审计组。
2.审计组开展审前调查,根据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实际分布情况,制定审计实施方案(含抽样方案),明确工作目标和人员分工,按照20%的比例抽取样本。样本抽取采用分层抽样,具体方法: 对单位价值在50万元以上的仪器设备全部纳入审计范围,共32台件;对单位价值在10-50万元的仪器设备分类(按使用部门)后按10%的比例随机抽样,共抽取28台件。
3.审计组召集抽取的大型仪器设备所在单位相关负责人会议,说明审计的目的、依据、填表要求和需要配合的事项。
(二)实施阶段(6月1日至7月31日)
1.审计组分年度核实学校固定资产总值、仪器设备台件及总值、10万元以上仪器设备台件及总值,计算确定所占权重。
2.各相关单位按要求准备资料,填制表格,迎接检查。
3.审计组对抽取的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实施现场核查。
(三)总结上报阶段(8月1日至9月20日)
    审计组对专项审计情况进行综合分析,形成专项审计报告,并将结果通报相关单位。学校根据审计报告反映的问题,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解决方案,落实整改措施,并将审计调查结果正式行文上报省教育厅。
 
附件:1. 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专项审计组名单
2.山东理工大学大型仪器设备2010-2011年度使用效益情况调查表
 
 
二〇一二年五月三十日
  主题词审计  仪器设备  通知
山东理工大学校长办公室            2012年5月30日印发