审计处
审计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
发布人:程志国  发布时间:2018-06-07   浏览次数:553

审计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

 

根据党委办公室、校长办公室《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鲁理工大党办发〔201818号)要求,制定审计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方案如下:

一、动员部署阶段(531-610日)

(一)成立审计处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小组,人员组成如下:

  长:宫本高

副组长:程志国

  员:刘鲁明 邱洪胜

联系人:邱洪胜

(二)组织学习(67日星期四下午)

组织全体工作人员认真学习党委办公室 、校长办公室《关于做好新一轮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的通知》、财政部《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(试行)》(财会〔201221号)、《山东理工大学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办法》(鲁理工大党发〔20128号)等文件精神,落实文件要求,对防控管理工作做出具体部署。

二、查找廉政风险点及廉政风险等级评估阶段(611-624日)

(一)工作小组根据学校授权的工作职责,对职权事项进行梳理,逐项审核确定各职权事项、行使依据、责任主体、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,在此基础上填写《部门(单位)职权事项目录表》(附件1),工作小组进行讨论研究,确定审计处《部门(单位)职权事项目录表》,在审计处网站公示(615-616日)。

(二)各部门及全体工作人员根据审计处《部门(单位)职权事项目录表》确定的各自负责的职权事项,梳理工作业务流程、查找评估廉政风险、参照《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》(附件5),评估廉政风险等级,填写各部门《部门(单位)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》(附件2)和个人《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》(附件3),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后,报工作小组(617-621日)。

经工作小组讨论研究,对《部门(单位)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》和《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》进行审核评估,确定后在审计处网站公示(622-624日)。

三、制定措施阶段(625日—76日)

(一)各部门根据要求,针对每项业务,绘制业务流程图,明确业务承办部门岗位、运作程序、监督制约,确保简明清晰、程序规范、易于操作、方便办事,经工作小组审议后,编制审计处《廉政风险业务流程目录》,在审计处网站公示(629-630日)。

(二)制定防控措施,形成审计处《部门(单位)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》(附件4),经工作小组审议后,在审计处网站公示。(71-76日)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提高认识。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有关党风廉政建设的具体要求,进一步提高对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。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,带头明晰职责边界、查找岗位职责的廉政风险点,制定防控措施,落实好“一岗双责”。

(二)加强领导。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,增强担当意识和纪律意识。要高度重视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,部门的负责人为本部门廉政风险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,负责本工作方案的实施和贯彻落实,按时、按质完成各阶段任务。

(三)注重实效。各部门和全体工作人员要把加强内部控制、强化廉政风险防控贯彻到日常工作中,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,制定切实可行的制度、措施加以改进和完善,切实做好廉政风险防控工作,提高工作水平。

    附件:1.部门(单位)职权事项目录表

    2.部门(单位)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

    3.岗位廉政风险识别防控表

    4.部门(单位)廉政风险防控管理监督表

    5.廉政风险等级划分原则